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授巩丽霞日前指出,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发展原则,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稳定的发展路径,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严谨的程序,是大学章程的价值所在。但是,当前民办高校章程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章程多流于形式,缺乏执行力。民办高校从形式上看具备了一校一章,但多数民办高校的章程未起到“大学宪章”的作用。
第二,章程多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章程的同一化,导致了民办高校发展目标的趋同性。
第三,章程内容缺乏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要素。无论是学术自由、教授治学,还是专家治校、民主管理,都因办学自主权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等的制约而存在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