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
原文
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双一流”建设,支持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解读
“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面向“两个百年”和“中国梦”,立足国家经济社会需要和高等教育现状,提出的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工程。“双一流”建设是在我国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的新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突出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精神内涵,突出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使命。
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名单确定后,三部委的工作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换到全面落实上来,推动“双一流”建设健康发展。
专项招生计划
原文
继续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
解读
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组织实施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并结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实际,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该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个组成部分。其中,国家专项计划主要招收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贫县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以中央部门高校为主的重点高校。
上述专项计划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招生人数由1万人增至10万人,累计达到37万余人,有效激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学习动力。中国科学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达80%,学生满意度达90%,地方满意度达100%。来源:《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