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精神,结合《9728太阳集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同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满足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基地,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二条 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教学需要、互惠互利、就近稳定、深度融合等原则,切实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推动校企协同发展。
(一)坚持教学需要原则。实习基地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充分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实习教学任务,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二)坚持互惠互利原则。学校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借助学校的资源优势助力生产管理和技术革新,节省成本,提高效益,达成双向受益、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坚持就近稳定原则。充分利用武汉城市圈的区位地域优势,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建成稳定的实习基地,同时充分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积极为区域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四)坚持深度融合原则。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特点,积极探索深度融合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探索新的实习基地共建模式。
第三章 建设条件和要求
第三条实习基地的专业领域应与学校开办专业相同或相近,有明确的实习内容和目标,能满足相关专业或课程的实习教学要求。
第四条实习基地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流程、设施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兼职指导教师;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实习指导计划;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提供相应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实习教学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实习基地具有接纳一定数量学生开展现场实习的能力,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基本生活、工作、教学条件,以及劳动保护、卫生及安全等保障。
第六条 建设一批覆盖各专业的院级实习基地,每个专业应建成不少于4个实习基地,同时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努力建成部分高质量实习基地。
第四章 建设审批程序
第七条 学院考察。拟建实习基地时,学院要详细考察实习基地依托单位综合实力,重点考察能否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场地、环境和条件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岗位,能否每年稳定接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就业,保证良好的实习效果。在考察共建单位的基础上,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建立实习基地的意见和共识,并拟定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第八条协议签订。学院将拟定的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报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合作年限、违约责任等项目。协议年限一般为3~5年。协议一式四份,分别由教务部、学校办公室、相关学院和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各执一份。
第九条正式挂牌。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所属学院到实习基地承办挂牌事宜。
第五章 实习基地建设内容
第十条职业认知迁移。构建职业认知场域,通过真实行业场景的沉浸式体验,帮助学生完成从学科知识到职业图景的认知迁移。
第十一条实践能力训练。依托企业技术骨干与院校教师组成的双师型师资团队,指导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方案,培育解决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职业素养培育。通过企业文化浸润、职场规范模拟及团队协作训练,强化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和岗位适应性。
第十三条达成评价反馈。通过实习生能力达成评估数据反向检验、调整和优化院校课程体系,形成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闭环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深化产教融合。实习基地深度整合与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与院校科研资源,推动技术研发与教学案例的互补转化,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的相通相融同步发展。
第六章 实习基地的管理
第十五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并以相关学院管理为主体的机制。由教务部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统一规划、集中部署、统筹管理、加强督查和绩效评价等有关事宜。各学院依据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大纲等要求,具体实施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实习基地原则上由相关学院选派一名教师负责其管理和运行。每次实习须选派1名带队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带队教师会同实习基地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制定可行的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解决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习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等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和相关学院均要建立完整的实习基地管理档案,相关学院应对每次在实习基地进行的实习、合作等情况作出总结,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部备案。各学院应及时在实习管理平台更新和上报实习基地信息。
第十九条为规范实习基地建设管理,保障校企合作有序开展,特明确学院与共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院的权利与义务
1.各学院利用自身教学和科研的优势在人才培训、课程进修、信息交流、技术革新、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为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
2.各学院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方案和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学生人数、实习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等内容,提前送交实习基地共建单位。
3.各学院委派责任心强、专业过硬和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承担具体的实习事务,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
4.各学院设置专人负责实习基地联络、日常校企合作的协调等工作。
5.各学院参加实习的教师和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习岗位操作规程。
(二)共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根据签订的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定期接收相关学院学生实习,有条件的基地积极接纳学校教师在企业开展实践。
2.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按相关学院提供的实习方案和实习计划要求,委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技术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实习的具体指导、日常管理和成效评价等工作。
3.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管理规定的教育,开展必要的入职培训。
4.按照相关学院实习教学的要求,为每名实习学生合理安排实习岗位,所安排的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
5.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产、学、研”相融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事宜,且有专人负责与学校联络。
7.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我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十条 规范实习基地建设档案
(一)实习基地基本材料:实习基地依托单位简介,资质证明,依托单位负责人介绍,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实习基地规章制度、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名单、职称及资质证明等),实习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实习项目,适合专业等。
(二)实习基地运行情况:每年进入基地实习的专业、学生、指导教师,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的实习报告及实习成果,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记录(实习考核评价体系、企业对实习学生的评价材料等)。
(三)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
(四)学校、各学院与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共建成果(合作项目、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共建课程、接纳专职教师企业实践等)。
9728太阳集团实习基地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实习基地持续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部和各学院应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到实习基地检查、评估教学情况。对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成效突出,经申请立项为重点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学校每年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对建设成效不大、不能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如限期达不到要求,经学校批准予以撤销。对协议到期且评估合格的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七章建设经费保障
第二十二条 为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纳入实践教学经费统筹管理,按照预算编制、审批流程专项列支,具体标准根据《9728太阳集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和维护费用主要包括调研走访实习单位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通讯费以及合作标牌制作费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9728太阳集团实习基地归档材料清单
附件:
9728太阳集团实习基地归档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类别 | 提供单位 | 备注 |
1 | 企业规模情况(含能接纳实习生人数、基本条件等)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2 | 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基地合作标牌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3 | 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材料(立项书、协议书、任务书、建设方案、实习指导书和实习教学质量标准等) | 相关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4 | 实习计划、实习大纲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5 |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记录(接收函等)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6 | 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材料(证书复印件、协议书等)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7 | 企业安排实习具体计划(学生实习内容安排)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8 | 学生实习管理文件(企业安全、基本要求等)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9 | 学生实习过程材料(照片、音视频材料等)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10 | 实习考核评价体系(含实习管理平台企业方的实习评价标准)、企业对实习学生的评价材料 | 教务部、相关学院、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11 | 学生实习成绩册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12 | 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实习鉴定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13 | 学生对实习基地评价 | 相关学院 | 必备材料 |
14 | 学生在该基地就业情况 | 实习基地 | 必备材料 |
15 | 产、学、研合作成果(项目、论文、接纳专职教师企业实践等) | 相关学院、实习基地 | |
16 | 其他合作类材料 | 相关学院、实习基地 |

